天津国际贸易律师-外贸纠纷律师-天津国际贸易律师事务所
天津国际贸易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5-1629-0113

首席律师:田学义
手机号码:135-1629-0113
座机号码:135-1629-0113
电子邮箱:tianxueyi@allbrightlaw.com
执业律所:天津国际贸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万达中心写字楼36层

国际许可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 时间:2019-11-23

在国际许可贸易当中合同的有效订立的条件需要满足符合法律的规范,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在法律规定当中要求合同也是必须要具备一些法律条件的,而且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是一定要具有行为能力的。

一、国际许可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进出口双方在法律上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一方面,就我国的进出口商而言,只有政府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品对外达成买卖合同;另一方面,对方的进出口商也应具备签订进出口合同的能力和资格,具体条件依据其本国法律确定。由于进出口贸易主要是企业之间的行为,而企业的行为必须通过自然人(有权的代理人)来实现。因此,应确定签订进出口合同的企业代表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第一,签字的自然人必须是其企业的授权代表;第二,签字人不能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


2、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按照自愿和真实的原则通过发盘与接受而达成。


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对价是英美法系的一种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所提供的相互给付,即双方互为有偿。约因是法国法所强调的,是指当事人签定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在买卖合同中,对价表现为一方所享有的权利是以另一方负有的义务为基础,双方应互有权利和义务。如,卖方交货是为了得到买方的货款,而买方支付货款是为了获得卖方提交的货物。通过交易,买方得到货物,卖方得到货款,这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因。买卖合同只有具备了对价或约因,才能有效,否则,就不受法律保障。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保证不违法及不违背或危害国家的公共政策,否则无效。


5、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有错误或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况或是在受欺诈或胁迫的合同,各国法律的处理有所区别。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6、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根据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变更或解除,都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这种书面形式不仅包括正式合同或确认书,也包括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凡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为无效。这也是我国核准参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作的两项保留之一。


综上所述,在国际许可贸易当中对于合同的订立有效条件是有规定的,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合同是不合法的,但是国际贸易当中的合同和一般的商业活动中的合同要求一般都是一致的,只是有的情况需要按照公约处理。


标签: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天津律师、天津外贸纠纷律师、天津国际贸易律师


Copyright © 2016-2020,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天津国际贸易律师事务所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津ICP备16002057号-4技术支持:匠人匠心科技